昨日下午,“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邀请县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广播直播间,为广大市民解答关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婚姻登记等政策相关问题,并通过“看宁海”客户端和宁海新闻网、宁海发布、百姓事马上办微信公众号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本次活动,共接听群众热线万人次。
县民政局回复:临时救助主要面向两类对象:一是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况的本县户籍居民、持本县居住证或困难发生在本县的外来人员;二是因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本县户籍居民、持本县居住证且在本县居住的外来人口。
县民政局回复:一般流程为“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申请人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或通过“浙里办”APP在线办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审批,整个流程通常不超过1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紧急的,24小时内即可启动紧急救助程序。
市民李女士:宁海县目前的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低保金是如何发放的?
县民政局回复:截至近期数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2227元。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计算公式为: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人数)-家庭月总收入。重残人员按规定补差。每月通过银行发放到户。
县民政局回复:根据政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依靠家庭供养、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视为单独列户申请低保。
县民政局回复: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特困人员可选择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或选择在家分散供养。政府对两种形式均提供相应保障。
县民政局回复: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2倍(含)内(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家庭。这类家庭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但不领取低保金。
县民政局回复:低保申请由乡镇(街道)一级直接受理,一般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公示等环节。特殊情况可能适当延长。
市民周女士:村里现在已经有10个低保户了,名额是不是已经满了,不能申请了?
县民政局回复:低保没有名额限制,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纳入保障。
网友“坦然”:原来是重病单人户,现在马上六十周岁,可以领取退休金了,这笔收入会影响个人的低保吗?
县民政局回复: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您的收入财产情况进行调整。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每半年至少核查一次,无劳动能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核查一次。
市民刘女士:老人原来住在敬老院,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可以发放1010元,现在住家里为什么只有540元了?
县民政局回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根据照护需求分档确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每人每月540元、270元、135元。对机构集中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上浮50%,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再增加200元。您家老人回家居住后,补贴标准相应调整。
网友“静待花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有哪些?生活补贴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县民政局回复:具有本县户籍,并持有本省制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同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目前为每人每月393元。
县民政局回复: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本省制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县民政局回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时,填写《浙江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本省制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县民政局回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失联等情形之一,或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儿童,可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及医疗、教育等优惠政策。
网友“宝贝成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怎么申请?
县民政局回复:目前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43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该标准全额或差额发放。由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村(居)委会向儿童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发放。
市民朱先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岁后,还在念大学,还能继续享受补贴吗?
县民政局回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期限延长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就读期间。年满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可持学籍证明向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延续保障,标准不变。
县民政局回复:只要孩子在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目前是境内全日制普通高中、中职、普通高校(含大专、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学生,即可向孤儿身份认定地乡镇(街道)提出助学补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不在资助范围内。
网友“甜蜜蜜”:结婚登记的法定年龄是多少?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哪些材料?
县民政局回复: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该项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县民政局回复: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军人证件,以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县民政局回复: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并不是出于自愿结婚登记的,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登记机关均不予登记。
县民政局回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办理。
县民政局回复:需要夫妻双方的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各2张。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30日冷静期后,在随后30日内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
县民政局回复: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县民政局回复: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网友“遗失的回忆”:婚姻登记证件丢失可否补领?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县民政局回复: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丢失可以补领,但需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可以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如因故需要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县民政局回复:补办结婚登记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其父母去世,不存在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性,故无法补办。
县民政局回复: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县民政局回复: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县民政局回复:如声明婚姻状况与核查信息不一致,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明、死亡证明等)。当事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记入信用记录。
县民政局回复: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我县婚姻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前往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网友“异国他乡”:“全国通办”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县民政局回复: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